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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7章 乱钱渐欲迷人眼(第4节)

代言人有60票,选上了,第二、第三个位置类推,全部3个董事都成了大股东的人。

同时,万一将来湾湾最上面发生变化,行发基被某些想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势力掌握了,那么张仲谋只要联合台塑七家或者飞利浦的任何之一,就能有36%的投票权,超过了30%这条红线——

有了集中投票制后,小股东可以把手头的40票乘3次的机会集中行使,也就是选第一个、第二个人的时候他一票也不投,不浪费,反正抢不过,选第三个董事的时候120票全部投出来(当然多出来的20票还是要浪费在前面的,不能溢出),这样可以确保董事会里至少有一个你的董事。)

……

在公司法健全的国家,30%线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就意味着小股东可以通过“集中投票制”确保在董事会里依然有自己的利益代言人,有己方的董事席位,同时可以借助这些席位有效制止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

历史上,湾积电起步的时候,各家之所以是42%、22%、21%、15%的股权格局,为的就是张仲谋跟常先生说好了,平时行发基的42%是授权给张仲谋自己的15%,一起合并决策的,行发基是不管事儿了。

而顾骜是不太可能再引入其他巨头股东的,这就跟历史上张仲谋在湾行院发展基金拿到的格局截然不同了。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高科技公司后世只能去纳斯达克上市,而没法到港股上市。

具体的操作很复杂,没必要在不喜欢学习公司法的诸位看官面前水字了,有兴趣自己度之即可。这儿只要记住30%股权这条线很重要即可。

奈何80年代,各国法律都不承认这种东西,这是不受保护的。何况顾骜表面上是要做成香江公司,而香江的金融法规直到后世都是没有ab股的——

其次,他不能容忍顾骜直接简单粗暴地一家独占50%以上股权,防止未来被顾骜翻脸的种种风险——当然这只是针对表决权,如果顾骜只是想多分钱、不管事儿,用其他安全的方法持股,张仲谋倒是不反对的。

顾骜的第一反应,是立刻学习后世搞个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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