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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8章 机关算尽的利益分配(第4节)

顾骜对于一家本来就是借壳的傀儡的控制权也不是非常在意,他也不想干涉张仲谋经营,所以一番核算后,这一条也就通过了。

首先,顾骜想要注资的部分,并不直接全部亲自注进来,他个人可以注一大部分,总额不要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

双方最后磋商之后,又加入了两条:

顾骜拉个索尼进来,对于未来突破技术封锁、减少管制风险的帮助,怎么也比拉飞利浦强,倒不是顾骜支持日货。

其余部分,顾骜找了个好几年没怎么用的壳子,当年他那个在哥伦比亚大学念法学博士的表哥、陆光复的“陆氏电子”名义,注资到未来的“香积电”里。

能够本科念哥大金融系、读博读法律,这样的心腹人才用来“监军”,应该是可以胜任的,湾湾背景也能减少其他美籍华人高管的抵触。

而且做生意都是有合作惯性的嘛,在前几个月的cd技术合作上,大把持有标准定义层专利的索尼、飞利浦和宝丽金三大巨头,顾骜也是选择了跟索尼合作,这在当时也算是站到了飞利浦的竞争对面上了。

这种措施也很好理解,比如你在一家公司有51%的投票权,而这家公司又在另一家公司有51%的投票权,那你就可以控制第二家公司,而实际上你的财产折算下来只相当于最终公司的26%。

不过顾骜跟飞利浦没有交情,也不可能去请飞利浦,所以最后权衡再三,表示愿意让他的老朋友索尼投资10%,作为一个比较局外的仲裁和监督人。

这样,就可以通过二级间接持股,在未来的香积电防止顾骜一家独大了。

“还有别的确保双方诚意互信的措施么?”张仲谋不满足地追问。

80年代半导体工艺的很多技术和工艺设备都掌握在曰本人手上,电子和电脑领域,美国人只是软件强,而硬件除了cpu设计之外,其他是大面积不如曰本人的。

张仲谋更不能保证,韩婷会不会站在顾骜那边——听说那个女强人,原先跟顾骜也有师生关系,怎么看都有同谋的可能性。

所以现在往半导体方向转型,肯定也只能优先找原先其他生意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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