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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6章 干一行爱一行(第4节)

——这就要说到,我未来数年准备让旗下公司独霸香江乐坛的宏大规划了。你以为,我回国这一个星期,还干了些什么?

我可没闲着,我通过前几年跟邓丽筠结下的交情,让她做中间人,约了美雪姨喝了个咖啡,一并请了她的经纪公司和版权运作方。花了一亿日元,就买断了她所有曲子的中文翻唱权。

前些年,这事儿也就是萌芽状态,谁逮到了就翻,香江法律对于外国曲子的翻唱,版权保护查得也不严——毕竟那时候香江的付费音乐产业也就这么点规模,外国人也懒得来跨国维权,还不够律师费呢。

不过,从今天起,我买断了,以后香江这一亩三分地上,就没人能合法翻唱了——当然除非他们非要问我高价买转授权,然后申诉我‘不充分使用授权、恶意不使用授权、有可能使原创者影响力利益减损灭失’,那我倒是有可能勉为其难收点高价放出去几首。否则,未来其他香江公司就别想了。”

85年以前,香江音乐界对于翻用外国曲子、重新编曲的收费标准,大致是这样的:如果你一首歌或者一张片子试水了,没红,扑街了,那也就当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点钱都不会给原曲作者的。

如果你试水之后有点小红,那才找上门去,给个十几万到几十万日元一首歌的翻唱授权费,事后追认拿授权——而曰本人基本上也都认了,不会再多事儿,毕竟诉讼成本高。

按照日元升值之前的汇率,十万日元才两三千港币,一首歌最高不超过一万多港币。

韩婷并不知道历史行情,所以乍一听也不知道顾骜说的“1亿日元买断中岛美雪目前已经出的全部歌的汉语翻唱授权、并且按固定分成比例优先拿到未来她终生还没写出来的歌的授权”到底是贵还是便宜。

韩婷心里折算了一下,也就50万美元,或者300万港币,貌似不多啊。

不过,她虚心问顾骜扫盲之后,就觉得贵了。

“一首才单卖几千到一两万港币?那你一次性一亿日元买断,不等于要翻唱人家至少200首歌才能回本?你这是让曰本人占便宜了呀!难怪人家那么痛快就卖了”韩婷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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