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暮雪和金米秋,巧合的露面。
军子不停的接收着实时情况,和张军一起研究着一张本地的地图,有楚乾坤在,这巴黎地图还能看的懂,找的到街道的名字。
“走,他们应该是去博物馆的秀场,我们过去迎接吧。”
楚乾坤无奈的摇着头,竟然还要他主动送上门。
这也是无奈,不然的话,靠连少晋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转,想瞎猫碰到死老鼠,天知道什么时候才跟搭上线。
他不认为自己和连少晋之间的缘分,能和白继开一样 他更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一直待在巴黎。
时装秀虽然好看,看多了也腻歪他是服装公司的老板,也搬运了不少的服装设计,但他对时尚其实并不感冒。
从他日常的穿着就看的出来,骨子里,他并不是一个追求时髦的人。
在穿衣打扮上,他的要求并不是多时尚,多贴近潮流,他更喜欢舒服。
合脚的,穿起来舒服的鞋,他可能会一次性买好几双,只要鞋不破,不影响形象,他更愿意穿旧的。
毕竟,鞋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
鞋穿在他脚上,百分之八十是为了自己舒服,最多只有两成是给别人看的。
鞋如此,衣服更是这样,特别是夏天T恤,有时候同一款他会一次性买一打,虽然天天换,但看上去就是半个月没换过衣服穿
针对他的这一特色,一开始不了解情况的徐正博,还特意给他选购了一大叠的大牌衣服。
楚老大实在太可怜了,坐拥几百亿资产,更是有华夏第一大服装品牌。
结果衣服都买不起,只能是一件衣服天天穿,晚上洗干净烘干,第二天一早继续穿上身。
实在是太可怜了,可怜到他这个小弟都看不下去了。
也是这个笑话之后,楚乾坤才在几个女人的压制下,改变了这一在他自己看来是个好习惯,在别人看来不靠谱的习惯。
从此过上了衣服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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