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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要一个理由(第2节)

反问了洛雨汐一句。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提醒她,可她似乎没有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

她没有质问的意思,只是希望父亲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既然她是这个家里的一份子,就有权参与重大事情的决策,这是对家庭成员的一种尊重。

“爸,你别这么专政行吗?我们是一家人,大家应该平起平坐,你做什么决定,我们也该有话语权的。我现在不过是问你一句,你为什么总要觉得,我是在质疑你的家庭地位?”

“既然没有,公司是我自己的,我有权利做任何决定,我不需要经过你们任何人的同意,这点,你必须明白。”

“爸,关键你这个决定,根本就是错的。你都不告诉我,就直接让秘书准备好转让合同。如果不是我今天发现了,你是不是打算一直不告诉我?我可是你女儿!”

她说着,将那份初步拟定的转让合同砸在了桌上,愤怒让她无法平复自己的心情。母亲没有用,她可不能像母亲这样无能,一辈子都只有听从的份。

“是我的女儿,就尊重我的决定,这件事,我已经考虑得很清楚了。”

“爸,难道你忘了洛云瑶是怎么对你的吗?她给你灌了什么汤,你居然鬼迷心窍把公司拱手相让。可是她逼着你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如果你要转让,还不如我之前给你的提议。她让你身处绝境,你还要将自己的一切留给她吗?要就谁也得不到,不能便宜了她。”

“我这么做,有我自己的考量。这件事我已经和你妈说清楚了,总之,不会错的。”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你突然改变了主意。我今天必须要知道理由!爸,你不说的话,妈,你来说。”

李美玉有些为难,其实她自己也不太相信,丈夫非要坚持,她不懂这些,只有听从的份。

“我考量的就是,你的法子会让我一无所有。而我的决定,还有一半的机会,让恒翔起死回生,还可能,更上一层楼。”

洛雨汐笑了起来:“爸,你是不是醉了一次,脑子就糊涂了,现在还没有醒酒。你把公司都转让给洛云瑶了,怎么可能让恒翔起死回生。送出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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