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都成了汉奸,汉奸股份占据了百分之八十还多,这意味着,五分之四的欠款无需归还了,社团仅仅需要支付不到一百万的债务,而原本江南士绅持有大部分股份的联合银行,如今由社团绝对控股。
而从崇明要塞之中撤出的银库之中还有三百二十多万两的白银,在元老和议员取得绝对控股的前提下,这笔钱也相当于由社团掌握。
而坏消息则是,鲁监国和隆武朝廷都盯上了这笔钱,特别是联合银行中的汉奸股份,双方都派来了使者追讨,面对两个政权想要虎口夺食的想法,李明勋的作法非常强硬,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也不给!
其实,李明勋对着多达八百万两的白银已经有了详细的使用计划,其中绝大多数的份额用于战争经费,实际上,元老院在得知社团掌控这么一大笔‘不义之财’后,态度也有所软化,他们意图通过支用其中部分来援助鲁监国和隆武两个政权,也获得两个南明政权对社团拥有这笔财富的承认,顺便增强南明朝廷的抵抗力量,但是李明勋以最高执政官所拥有的对大陆局势的绝对掌控特权一票否决了这个提案。
按照李明勋向元老院做出的解释,两个国难当头还要内斗的政权是完全没有希望的,给他们援助完全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最终,为了顾及社团的民族情绪,元老院通过了一项援助法案,法案同意对两个政权进行粮食援助,目标有二,提高其政权的稳定性和减少对沿海百姓的祸害。
粮食援助是有限额的,两个政权每年各自十万石粮食的无偿援助,隆武朝廷和鲁监国每年各三十万石和二十万石的零利润粮食出售额度,要想再从社团手中获得更多的粮食,那就只能以相对合理的价格购买了,社团把对两个政权的粮食贸易的利润定在了百分之三十,但所有的粮食贸易都必须在满足社团移民需求之后,才能进行。
事实上,援助法案公布之后,两个政权在‘追讨赃款’上的态度都缓和了许多,至少他们已经认识到,社团从崇祯朝的可有可无,到弘光时代的不可或缺,已经转变成了现在的庞然大物,每一支抗清的力量都需要社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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