澹台云风先是陪着裕王去了印度,回来之后马不停蹄的去了藏地,风吹日晒,雨雪风霜全都尝了个遍,而且因为长时间在藏地的缘故,还有了高原红,着实大变样,难怪厄齐尔没看出来。
而厄齐尔模样也大变,曾经引以为傲的络腮胡子全然剃了,看起来还有些浓眉大眼的正派气,最让澹台云风奇怪的事,厄齐尔竟然看书!他还以为是什么新出的志怪、武侠,毕竟那也算厄齐尔的爱好,但细细一看,桌上的书籍,竟然多是羊皮制造,全都是法律书籍,大半是蒙古-卫拉特法典,这是成书于固始汗时代的法典,那时候还没有和硕特汗国,但又几经增修,各部落和汗国都不一样。
帝国边疆区的内藩使用的是帝国修订过的版本,很详细,就是以这部法典为地方法律,保证其不违反帝国的宪法原则,实际上与原有的法典精神已经大相径庭。
原来的法典是保护领主和僧侣的利益,确定特权和人身依附关系,帝国理藩院修订之后,虽然依旧给予了领主特权,但也保护了平民和奴仆的利益,以法律的方式确定了领主不得随意剥削平民,不可以处死和买卖奴隶。
而藩国的版本则就很简单粗暴了,但相对于旧有的法典仍然进行了修订增删,譬如土尔扈特汗国通行的版本,大量加入了与帝国商人纠纷的处理方式,以及确定土尔扈特汗国属于帝国疆土的等条款。
最原汁原味的就是和硕特汗国使用的版本,虽然也增增减减的,但基本的思想不便,一共一百二十条法令,简单粗暴。
除了这些源流出自蒙古,实际已经进行帝国化改革的法律,还有两部不变的法律,一个是黄教的教法,这是藏地黄教管理僧侣的,而另外一部则比较重要,是《十三法典》,这法典是五世上人根据藏巴汗《十六法典》制定的,简单来说,抄的。
相比前者,少的三条是关于军队和军事指挥的,原因在于黄教势力不拥有真正的军队,自然也就删除了。
这法典与《蒙古-卫拉特法典》一个尿性,充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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