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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九一 租界问题(第3节)

法权。后来在印度各国、南洋各国与日本也相继获得租界,同样,在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战争结束后,为了给荷兰在南洋的人一条活路,帝国也给予了荷兰人在爪哇的一些有时间限制的租界。

租界的出现,保护了帝国百姓在其他国家的权益,整体来说对帝国是有利的,但也带来了一些恶劣的影响。

租界之所以叫租界,有两个重要的权柄,一个是治外法权,即在租界内行使的是帝国法律而非所在国的法律。这一点是必须的,毕竟那些国家要么是封建王权国家,要么索性就是未开化的部落。有些没有法律,有些法律很粗放,而且各国的法律与帝国法律相差很大,习俗差别也大。

第二个权柄就是行政自治权,即租界内的行政事务不由所在国管理。

这两项权柄是为了维护帝国百姓的利益,却也被一些人利用,按理来说,商人在租界内要遵守帝国的法律,但因为租界是行政自治,不受帝国政府管辖,往往结果是,租界内的人既不遵守帝国法律,也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成为了法外之地。

妓院、赌场、烟馆等在帝国明令禁止的产业在租界内开放无忌,还有发生了一些租界所在国无法接受的事情,比如收纳所在国的政治犯、政治异见者、重大刑事犯人、叛国者,甚至随意给予所在国的商人庇护和税收特权,侵害所在国的重大利益。

已经有不少国家对租界这一形式表达了不满,其中反抗最激烈的就是日本。在日本内战期间,德川幕府取得了优势,顺势把其控制下的江户、大阪等地的租界取缔,抓捕了四百多人的非法外国人,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国商人,后来帝国通过外交途径,交涉后把这些人赎回来了,但无论幕府提供的资料还是外交部提供的报告,都是触目惊心的,以至于皇帝在国务会议上直接表示:资本家把中国几千年来的优良品德败坏殆尽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租界会因此改良,其关键就在于行政自治权上,帝国政府不可能管理租界,否则租界岂不是成为了帝国的领土?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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