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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三七三 奔马 奔哪?(第2节)

海外一些领地的体育代表队是有一些特权的,因为人数实在是太少,所以运动员可以参与多种项目,而且不限大类。

行省代表团就不被允许,一个长跑运动员顶多可以参加一万米、五千米等不同距离的项目,就连短跑都不能参加。

当然,这些海外运动员也只是有资格参加,并不一定有资格进行比赛。比如奔马还曾想参加游泳比赛,但想要参加正式比赛,须得达到一个标准,而奔马尝试了几次,差点淹死,也就不参加了。

而奔马最为出名的就是他参加了足球比赛,因为几个海外领地的足球水平实在是太差,进行友谊赛的时候就容易被踢十比零,但又要考虑政治因素,因此那些比赛被定义为友谊赛,不计入成绩。

奔马所在的封地代表团与巴拿马代表团进行友谊赛,而巴拿马代表团的实力更为抠脚,业余水准的封地代表团一直押着对手打,长时间把球控制在对方半场,这可给了奔马表现的机会。

如果说封地代表团男子足球队是业余水平,那奔马就是小白水准。

当初这支足球队在南非训练的时候,他跟着冒险队去了南美游历考察了,原本队伍里也没有他,但因为某个队员生病了,奔马临时顶上,却也什么位置踢不了,最终因为人高马大,成为了封地男子足球队的守门员。

而奔马选择盛装出场,用鲜艳的羽毛给自己做了一套衣服,因为被人叫做火鸡,他索性给自己弄了色彩鲜艳的大尾巴,在队友把球控制在对方半场,肆意攻门的时候,奔马在自己门前放肆热舞,成为了球场上最靓的仔,夺走了所有观众的目光。

奔马公然撩骚了一万多观众,在申京一举成名。

当然,奔马可不只是会搞怪这么简单,他曾作为观众观看赛马比赛,其中一匹马发狂冲向观众的时候,这个家伙一跃而起,扑上去抱住那马匹的脖子,硬生生的把那发疯的马放倒在地,又成为了英雄。

可以说,奔马成为了帝国百姓认识印第安百姓的第一张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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