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颤动了一下。
林峰无父无母,他一个人在江城住了七年。
七年之内搬过三次家,住的最久的一个地方就是这里。
“那个东西应该还在家里吧。前提是家里没有进入怪物的话。”
林峰喃喃道。
自从末世爆发后,林峰就没有回家过,一来家里穷的要死,啥玩意没有,二来就算家里有钱都是黄金,也没有任何意义。
直到现在,林峰才蓦地想起,自己有个还值得他挂念的东西在那个不大的二十平米出租屋内。
下了屋顶,林峰把徘徊的丧尸干掉,然后进入了楼内。
三楼。
303
这里就是林峰住的地方。
林峰还有这里的钥匙。
正在林峰开门的时候。
砰的一下。
302的房门倒了。一个丧尸从里面摔了出来。
这是一个男人。
“王叔?”
林峰目光颤动了一下,王叔是个老光棍,他虽然姓王,但却不是隔壁老王,混得比较惨,老婆好像跟一个小鲜肉跑了,好在是本地人有一套这里的房子。日子过得也还算可以。
之前林峰还去他家喝过小酒吹过牛逼,算是不错的邻居。
王叔张着嘴巴朝林峰这边走了过来,他已经皮包骨头了,虽然王叔还是人的时候就非常瘦,但很显然,变成丧尸后他更瘦了。
唰。
下一刻。
林峰一刀将王叔的脑袋给砍了下来。
“早死早超生。”
林峰叹了口气,打开了自己的房屋。
屋内不大。一室一厅。许久没有生气在屋内,家具上有了灰尘。
入眼就看到了一行字。
天生我材必有用。
这是林峰写给自己激励自己的。
林峰在屋内逛了一圈,仿佛看到了之前,自己在江城读书上学做兼职的画面。
“还真是物是人非,明日黄花。”
林峰叹了口气,回到了卧室。
这里有张照片,是林峰和几个警察合照的。
刚来江城,林峰一个孤儿,穷困潦倒,遇到了几个警察以为他是被人贩子拐卖的少年,后来送到了救助站,这一张照片就是那个时候照的。
林峰把照片收起,照片之中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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