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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节 曲中仙(第3节)

然特别选择了《恰空舞曲》。当他拨弄琴弦,音乐如流水般在大厅里荡漾的时候,所有人都屏住呼吸,默默静听。良久,才发出窃窃私语,以及赞叹。

“这是巴赫无伴奏小提琴组曲第二章的最后乐章,被视作巴赫杰作当中最出色的部分。不过用吉他演奏出来,曲子音色本身要比小提琴更加优美。”

在场的人有很多都是行家,解说的同时,也有不是王文明弟子,却是来参加贺寿庆典的外人发问:“那这首曲子难度大吗?”

“当然很难。可是你看他弹奏起来毫无迟滞感,非常流畅。要我看,没有十几年的练习,根本达不到这种水平。”

“十几年……太夸张了吧!这年轻人才多大啊!你看看他胸前的校徽,明明还是个学生。”

“我也搞不懂。也许人家就擅长这个。”

“你还别说,要我看,王老那些门人弟子,谁也比不上这孩子。人家可是随便什么乐器拿起来都行,真正是天才啊!”

震惊、佩服、怀疑、惊叹,到处都能听见倒吸凉气的嘘声。

很快,曲终。

一个穿浅色外套的中年男人走上前来,脸上全是钦佩,认真地说:“你的小提琴拉得真好。我不如你。”

就算是技艺相当,这种事情也甘拜下风。毕竟谢浩然表现出如此强大的能力,对桌上摆着的任何一种乐器都很精通。

一个年轻女孩走到近前,拿起谢浩然吹过的那支长笛,不声不响拆开零件,用特制抹布慢慢擦拭着。她抬起头,目光很是复杂,声音很轻,却足够谢浩然听见:“你很厉害。如果是比长笛的话……我甘拜下风。”

并不是所有人都很狂妄,也不是每个人都不愿意认清现实。对于真正有才学的行家,大多数人都会认可。

谁也不会知道谢浩然得到了真正的好处。

随着对他产生钦佩的人数量增加,强大的灵能也在体内运转。丹田中央,原先呈现出灿烂金色的巨大“文”字表面,缓缓升起另外一个方块形的文字。

那是一个巨大的“曲”字。

艺术,是构成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人类脱离蛮荒时代,开始组建社会。

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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