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大赛”上得到的那笔奖金,格拉尔早就活活饿死了。
维格很能吃。他的食量与格拉尔不相上下。维格有一个格拉尔无法比拟的长处,那就是很能喝酒。正是凭着这一点,在连续三年的“吃货大赛”上,维格总会领先格拉尔半公升啤酒和一整瓶白兰地,赢得冠军。
格拉尔不止一次抗议过大赛过程中加入酒精类饮料的环节。在举办者看来,这些抗议与放屁没什么区别。无论食品还是饮料,都是参与的商家提供。你区区一个参赛选手凭什么不让赞助商说话?凭什么拒绝赞助商的要求?
格拉尔想赢。
他拼命练习喝酒,拼命想要适应酒精。啤酒也就罢了,但是格拉尔同样不能多喝。他属于稍微多喝一点儿就会醉的那种类型。面包香肠烤肉什么的都可以多吃,啤酒却是最多半公升就醉。他从来不沾白兰地,也远远避开威士忌。
医生告诉可怜的格拉尔,你这辈子注定了与高浓度酒精饮料无缘。你的体质有些特殊,体内没有足够数量的解酒蛋白酶。偶尔馋了喝点儿啤酒倒没什么,如果你主动尝试烈酒,那相当于自杀。
偶然的机会,格拉尔从朋友那里知道有“生命之果”这种东西。朋友买过吃了,效果非常好,据说很神奇。格拉尔那时候打牌手风很顺,赢了些钱,在朋友撺掇下,就买了一颗吃下去。
一个令自己心动的女人出现在面前是什么感觉?
格拉尔很胖,能吃的人都这样。超过一米九的高大身材在某种程度上抵消了肥胖可怕的视觉效果。他其实并不暴力,只是很多见过他的人,都觉得他身上流淌着维京海盗的血液。珍妮弗是格拉尔的小学同学,高中的时候她父母婚变,跟着母亲离开这座城市,听说她妈妈在外面患病死了,珍妮弗于是回来与父亲生活……她从小就是格拉尔喜欢的类型,现在仍然如此。同学聚会上,高大强壮的格拉尔引起了珍妮佛注意,他当众表演了自己在吃食方面的强大天赋,一口气吞下去十一个热狗,在一群女孩里引起了尖叫。
珍妮弗是那种喜欢夜场生活的女人。对于格拉尔的兴趣,很大程度上是生理方面的需求。她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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