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种专利。而由于两种专利作用在同一领域,所以如果黎明机构获利,就代表六星会遭到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
很简单,办法有两种。
一种就是不管专利法,直接侵权。
这其实在业界是很正常的事情,虽然说有专利保护,但是这对于财大气粗的财团来说连屁都算不上。老子侵权又如何?你告我?没问题啊,当老子的律师团队是白养的?打官司打的就是钱,同样的侵权官司,我可以拿出一千万美元,但是你连十万美元都拿不出来。就算专利是你的有什么用?你有钱打官司吗?
还没打到最后,估计你就穷的打不起官司只能破产了,到时候要么接受和解协议乖乖把专利让出来,要么就等着公司破产之后再被收购吧。
所谓专利侵权这种玩意儿,基本上都是同等级的跨国企业才玩的起的,对于一般人来说,显然是没这个精力和钱消耗在其中。
而另外一种办法,就是直接把你公司收购了———只要能够购买足够多的股份,拿下这家公司。那么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而收购专利,很多时候也不是为了推广,甚至有可能是直接封存。
这种事情在商场上屡见不鲜,相对比较出名的,就属合成维生素C了。在80年代之前,合成维生素C是相当昂贵的技术,不仅如此,当时瑞士,德国和日本的三家制药公司还组成了联盟,垄断了整个世界的维生素C产量和售价,就类似于现在的欧佩克组织,生产维生素C,生产多少,价格几何,都由他们说了算。
而维生素C对于人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当时这个联盟等于彻底掌握了人类的生命权。
然而就在这之后,中国发明了“两段发酵法”,大大降低了维生素C的生产成本,也提升了产量。
得知这点之后,当时三家制药公司吓的都快尿裤子了,于是德国制药企业罗氏来到中国,花了四百万美元将这个专利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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