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熙十五年,吴建兴二年,四月。
建业,丞相府。
一卷用紫泥封缄、银线锁边的帛书,静静躺在孙峻案头。
它并非正式的“汉帝致吴主”国书,而是汉国大司马、录尚书事冯永,致吴丞相孙峻的私函。
——
汉大司马、录尚书事冯永,致书吴丞相孙公峻:
近闻贵国太傅诸葛恪,以托孤重臣之身,受先帝遗命之重,东兴大捷,功在社稷。
然竟困厄边镇,忧愤成疾,终至自刎殉国,闻之扼腕。
又闻贵国欲罪及其子,株连遗孤。
夫《春秋》之义,‘罪人不孥’;先王之法,‘罚不及嗣’。
今恪既死,其子何辜?若以父罪子,则周公之裔可诛乎?霍光之后当戮乎?”
我大汉与吴,虽有盟约,然道义所在,不敢不言。
望公峻体天心,顺民意,止株连,存遗嗣。
若不然,恐天下士人寒心,江东百姓侧目。
另,恪弟融率部曲五千投汉,自言‘不忍见忠良绝后,故北走求生’。
汉以仁义立国,已暂纳之,然终非长久。若吴能宽宥诸葛氏,彼等或愿南归。
书不尽言,惟公察之。
——
孙峻展开帛书时,才刚读完第一句,神色就大变。
开篇称“孙公峻”,看似尊重,实则居高临下。
越是看下去,他的脸色就越是难看。
咬着牙读到最后那句“书不尽言,惟公察之”入眼时,孙峻猛地将帛书摔在地上,霍然起身!
“冯永匹夫!安敢如此!”
骂了一句,犹觉得不解气,上前抬脚,将帛书狠狠踩踏。
只恨不得把这帛书踩成粉末。
“诸葛恪是我吴国之臣!生杀予夺,轮得到他汉国说三道四?!”
孙峻指着西北方向,破口大骂:
“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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