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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对错(第4节)

之倒地。

一口投矛从C手中飞向丁时,丁时脚陷入泥中,难以抽离,只能举起斩马刀用刀背朝上嗑,投矛扎在丁时的胸口上方,穿过腋下,将整片肉撕扯下来。

“草XX。”丁时痛到骂脏话,扔刀抓住投矛,运原力投掷回去,C很灵活趴进泥水中,投矛从他头顶上掠过。

C重新站了起来,伸手要去拿后背背的投矛,却见一口斩马刀飞来,如一道惊鸿贯穿自己的胸口。

不就是扔东西吗?谁不会似的。

丁时不管左肩伤势,前进两步蹲下,手在泥水中摸索,抽出骑兵A的斩马刀,对着骑兵A脖子戳了一下,然后向前两步,对上小将。

小将手上拿的也是斩马刀,双方距离十步。小将之所以落后,是因为他脱掉了沉重的亮银铠甲。现在的他身上只穿一件短袖汗衫,全身肌肉紧绷结实,眼神阴冷,可以看出这是一名百战之兵,实力不在老将之下。

丁时连续使用原力,体力和原力都有些不济,于是打嘴炮争取时间,道:“阁下曾经卫戍边疆,本是英雄之身,而今为什么帮着无耻之徒买卖民女呢?”

小将静静看着丁时,好一会才回答:“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其父以50两纹银卖出,侍郎老爷以50两买进。如何能称之无耻?”

丁时道:“冥婚犯了我大虾朝的律法。”

小将:“律法并不禁阴阳婚配,只禁活祭。尔等食君之禄,尸位素餐,打着律法的大旗,却行不轨之事,我岂能容你?”

其实小将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律法并没有禁止给死人娶老婆,或者找老公,只是禁止活祭。

但冥婚的特点不就是活祭吗?

丁时并不是没有考虑到这点,但王家真的搞活祭,到时候自己肯定拦不住。

既然法律讲不过你,我们就谈论道德:“你好意思说我?你可是侍郎老爷蓄养的私兵。”

小将:“我乃王将军家丁,受伤后到王家庄子疗养,合情合法。我等为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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