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说不定华伦还给经理传出现场照片呢。
李仁杰说完这句话,似有意似无意的瞥了经理一眼。倒没其它的意思,而是想看看自己的腔调有没有瞒过经理的耳朵。
别说,键盘侠的变声骂还真管用,仅是喉咙处贴了个变声芯片,说出的话就跟华伦的腔调一模一样。
既使,经理与华伦已是老熟人了,也未从里边听出破绽。
李仁杰接着道:“你知道的,我有跑步的习惯,喜欢一个人静静的跑,不喜欢一大群跟着。早上醒来的有点晚,可我还是没放弃跑步的习惯,独自出来跑步。
正好路过公司,就进来转转。”
他一边说着话,仍然悄悄打量经理的反应。
经理脸上的反应一切正常,可见刘仙儿找来的,有关华伦的资料并没什么差池。
那经理说:“老板真有毅力,这么多年还坚持着跑步的习惯。哪像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坚持没两天,就不再跑了。
难怪老板能当老板,有这等毅力,您不当老板,谁当老板。”
李仁杰说:“什么毅力不毅力的,跑习惯了,一天不跑就浑身难受。”
二人说着话,已来到办公室的门口,几个秘书守在那里,每个手中都捧着一叠待签的文件。
经理紧走两步,推开门李仁杰进去。
李仁杰走到那张宽大的办公桌后,坐在那张舒服的老板椅上,秘书就把一份文件放到了面前。
经理说:“老板,喝些什么?”
李仁杰说:“照例吧!”
经理便现磨了一杯咖啡端了过来,放在桌上,然后站在李仁杰旁边,准备随时伺候。
文件是英文的,都能看懂。
李仁杰能看懂也没兴趣细看,随意的翻着,很快便翻到需要他签字同意的那一页。
换一个人,面对这种情况不觉头大。
无论是秘书还是经理,都是见惯华伦签的字的。
一个人要模仿另一个人签字,不花时间好好练一下,根本签不像。
这还是在有天份的情况下。
李仁杰没有模仿别人签字的天份,也没时间为了一个任务而花时间去练习另一个人的签字。
换一个人,遇到这种情况,都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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