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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府城巨变(中)(第4节)

被不断释放出来,一级比一级高的土地保有税让前期没有吃透土地法政策的部分家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剩余的部分家族见势不妙赶紧趁着最后一波刺史府土地赎回政策抛售多余的土地,以免每年都需要上交远远超出土地产出的税收。

这场土地改革过程中,凡是拿到新地契的家庭无一不是喜笑颜开。但是对于那些大家族尤其是此前基本上都是靠大量土地收佃租的家族来说却损失惨重。岳西的土地法几乎堵死了他们所有的转移土地的办法,大量的土地在手中需要重新丈量重新登记,逾期没有登记的一律视为无主土地被直接没收。而试图将土地转移给他人的也因为原本没有旧有的地契契约而被发现,从而直接被处以重罚。光是同安县一县之地就因为转移土地被罚的家族足足达到了二十多家,其中甚至包括了此前的安其宣安家。而且新政强制性规定,抛荒超过一年的土地不论此前归何人所有一律收回重新分配。这一项直接导致了大量的土地主纷纷拉拢自家属下的家丁和以前的佃农,防止这些人一旦不愿意耕种土地导致自己名下的超额土地抛荒而被直接收回,也给这些人提高了待遇,减轻了生活的压力。

舒州刺史府雷厉风行的作风在强制推行新政,获得大部分底层百姓的拥护的同时,也得罪了境内几乎所有的地主阶层,甚至那些工商界商人也受到了极大地冲击。除了少数像徐家这样见机得早或者本身对于土地没有多大兴趣的商家之外,剩余的无一不对几乎一天一个变样的新政怨恨不已。这些人甚至暗中鼓动那些在第一波土地分配中没有多少名额的外来人口故意制造冲突,阻挠新政的实施。

而严明为首的民政司因为有岳西的经验,在一面用军队和十三司直接镇压并且深挖背后黑手的同时,颁布了垦荒令,以舒州刺史府留后薛洋的名义号令舒州全体百姓,每户家庭人均土地少于十亩的可以向各地官府申请垦荒,以确保每户十亩土地的标准能够实施,并且新开垦荒地三年内只多收取一成的土地耕种税,三年以后土地无条件归开垦人所有,并且发放地契。如此一来在铁血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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