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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7章 取舍的结果(第3节)

是,帝国确实没有足够的大型船台,在保证航母建造工作之后,还能建造足够多的快速战列舰。

“南珠海”级的建造工作因为船台不够而多次推迟。

按当时的规划,最多能用三分之一的船台时间建造护航战舰,另外三分之二的船台时间都得用来建造航母。如果依然选择快速战列舰,就无法达到一比一的标准。因为战列舰的建造工序更复杂,占用的船台时间更长,所有只用一半的船台时间,建造数量大约只有航母的三分之一。

显然,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

就算快速战列舰的战损率远低于航母,也不可能只有航母的三分之一。

正是如此,在“行省”级的建造工作启动之后,大型巡洋舰正式上马,准确的说是正式开工。

有趣的是,即便是在开工的时候,选择的也是200毫米主炮。

为了尽快让大型巡洋舰服役,海军也管不了那么多。别忘了,之前的远洋巡洋舰还配备的150毫米舰炮呢。

在动工大约个月之后,帝国海军拿到迢曼帝国的280毫米舰炮,并临时决定用在大型巡洋舰上。

所幸的是,在设计阶段就考虑到要在今后更换主炮。

此外,为大型巡洋舰订购的主炮炮塔,其实就是重巡洋舰的炮塔,也就能够直接用到重巡洋舰上。

至于舰体结构,当时还没进行到炮塔这个部分,不存在大幅度调整的问题。

正是如此,这种被命名为“淮河”级的大型巡洋舰,其实是一种较为单纯的,主要司职防空的大型战舰。

在作战能力上,“淮河”级强调的就是防空。

当然,从命名来看,也足以表明,帝国海军仍然把大型巡洋舰当成主力舰看待,赋予其战列巡洋舰的名称。

因为大幅度的降低了其他方面的要求,包括用280毫米主炮,把动力系统的输出功率降低到了15万马力,大幅度简化装甲防护,所以“淮河”级的造价仅相当于“南珠海”级的6成。

第二批次的造价还不到“南珠海”级第一批次的五成。

按照造船厂的报告,如果再建造一批,哪怕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小范围改进,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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