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保障部队无法跟上,也就是无法靠前部署,所以大部分舰载机都无法部署到条件简陋的前线机场。
海军航空兵只能部署在后方。
随着地面部队向巴格x推进,航空兵的作战半径肯定会扩大,在提供支援时的作战效率就会降低。
要想保持支援力度,就得部署更多的作战飞机。
对海军航空兵来说,增派几个联队的作战飞机,并不是什么难事。
这里,涉及到了帝国海军的动员体系。
跟陆军与空军相比,海军有一个很鲜明的特点,难以在短时间内扩充兵力,不能指望在战争爆发之后,依靠战时动员体系来扩充舰队规模,必须得在和平时期保留足够强大的作战力量。
这个特点,一直是海军在和平时期进行军备建设的理论依据。
根据这个特点,帝国海军在战后搞出来的几份军备建设计划,全都着重强调了“独霸原则”。
往简单说,就是在任何时候,帝国海军都得拥有超过潜在敌人总和的兵力。
当初,论议两院通过法案把航母限制为15艘,就与此有关。
虽然每个十年计划都有变动,但是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改变。在最后一个十年计划,也就是在新历149年通过的“帝国海军战后第五个十年造舰计划”当中,提高了盟友,即东方集团成员国的比重。
如果按照吨位计算,到新历159年的时候,帝国海军的舰队规模,在东方集团中所占的比重,由现在的75削减到65。因为海军规模一直在扩充,所以在10年内,帝国海军依然要新增50万吨战舰。
只是从前几个十年规划来看,并非所有盟友都能够完成造舰计划,而欠缺部分肯定得由帝国海军补上。
总而言之,海军更加注重平时的军备建设。
虽然论议两院通过法案,把帝国海军在役航母限制为15艘,但是该法案并没有限制非役状态的航母数量。
其实,这也是卫军等海军将领抗争的结果。
利用这个法律漏洞,或者说由斗争获得的妥协,在波伊战争之后,帝国海军陆续让满载排水量超过了6万吨的大型航母退役,其实是用“陈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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