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们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认为咱们司法的原则就是以人为本,保障人权。
所以我认为,程勇的行为虽然是触犯了法律,但是还是需要从轻处理。
就像刚才检察长说的,这个案子和其他刑事案子不一样,程勇的主观恶意不强,所以我支持从轻处理,甚至不起诉处理。”
“好,王委员有什么说的吗?”
“有。”王委员点了点头说道:“虽然就像上面说的,他的主观恶意并不强,但是俗话说的好,法不容情,法律的工作是严谨的,我们不能掺杂过多的感情进入。
要是一味的把自己的情感带入到了法律里面,这样有可能就会让后面的案子更加难办。
所以我支持依法办理这个案子,但是考虑他行为的特殊性,我也支持从轻处理。”
“好。”检察长听到这话点了点头,“还有哪位有什么其他的意见吗?”
这是个时候,一个老者举了一下手:“我来说两句吧。
就像那个刚刚的仁大代表说的,咱们国家最大的理念就是以人为本的。
而在公民的人身权益中,最大的权利是什么?是生命权。
从程勇案件来看,我们办案的宗旨就是要体现“保障人权”,尤其是要保障人的生命健康权。
我认为程勇的行为有点类似于紧急避险,为了挽救几千名买不起昂贵药品的白血病人的生命,不得已违反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和金融管理法规,实施了违法行为。
程勇保护了公民最大的权利:“生命健康权”,通过损害小部分利益,保护了更大的利益,所以我认为程勇不应该负法律责任。
如果对程勇对不起诉处理,我认为完全符合我国司法的“以人为本,保障人权”这一根本价值观。
所以我支持对他作出不起诉处理。”
“不对,这位老先生,按照您的意思是,我们这小部分人的利益就是活该被牺牲的?”
医药代表听到这话顿时就急了,你这话说的有点不对吧!我们少数人的利益,难道就不是利益了?
老者摇了摇头说道:“我可没这么说,我只是认为他的行为达不到起诉的标准。就事论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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