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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驭人之术】(第3节)

的分红方式---没有底薪,只有分红!

打个比方:

欧阳靖负责投资一个亿的项目,如果这个项目利润达到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三千万的话,欧阳靖可以分得三十万;利润达到百分之五十,也就是五千万,欧阳靖可以分得五十万,利润越大,他分得的就越多。

另外有一点很重要,如果投资亏损,欧阳靖将要担负主要责任,对于亏损的程度,会有相应的惩罚制度。

说白了,宋志超为欧阳靖制定的这份合约,简直就是“赏罚分明”的浮动分红模式。

当然,和罗拔臣的合约一样,上面也说了,如果欧阳靖不敢挑战这份高薪的话,那么也可以选择之前和宋志超签订的合约,拿着底薪,和低分红,继续做投资人。

脑瓜疼啊!

欧阳靖也使劲儿敲着脑门。

……

相比罗拔臣和欧阳靖这些本身就善于投资理财的专业人士来说,傅家俊,刘德铧,周星池,以及戚万达,朱富贵,黄才伦,罗师傅和毛友旺等人,他们的心思就各不一样了。

对于傅家俊这位阔少来说,他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接到一份“卖身契”,上面清楚地标明,如果傅家俊想要掌控魅影娱乐,就必须在作为股东的同时,担负起魅影娱乐发展的重任,充当魅影娱乐的“职业经理人”,制定未来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投资方向。

括弧---如果傅家俊不愿意担任这份重任,也可以选择放弃,只是从今往后他不再拥有对魅影娱乐的管理权,只享受利润分红。

说白了,宋志超用这份“职业经理人”合约,直接对傅二少下了最后通牒---管理权,你要是不要?

我要个头啊!

你这个阿超好够奸诈的,想要罢免我的权力就早说吗,还搞这一套。

傅家俊当然不是真的埋怨宋志超,他也知道,如今魅影渐渐壮大,自己的确不能再把这个公司当儿戏了。还是放手吧,让真正懂得娱乐管理和经营的人来打理。

再说了,他傅二少还要继承家族事业,哪有心思在娱乐公司上面?所以,傅家俊当即就提笔写了:放弃!

……

与傅二少主动放弃魅影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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