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嗷”地一声,格兰特根本没想到宋志超胆敢朝自己出手,猝不及防,直接晕倒地上,死猪一样,嘴里还吐着泡泡。
宋志超搓一下打疼的拳头,指指瘫倒在地上的格兰特,对那几个还在目瞪口呆望着自己的工作人员说“麻烦,把这头猪,抬回他的座位。”
……
当格兰特先生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他揉了揉不知道是饮酒过度,还是被打疼的脑袋。
紧接着,他发出了人生三问---
我是谁?
我在哪里?
我要干什么?
很快,他真的清醒了,然后就记起来自己叫“格兰特”,是香港皇家警察部队的大佬---警务处处长,俗称“一哥”。
香港警务处成立于1844年5月1日,初时称为香港警察队。在1967年香港发生暴动后,英女王为嘉奖警队的贡献,在1969年赐予“皇家”二字,成为皇家香港警察队。香港警务处处长,在回归前直接受命于总督,也是香港警察职位最高的人,因为本人乘坐政府专车的车牌只有一个数字“1”,再加上是警队的一把手,因此被尊称为“一哥”。
不过很显然,眼前这位“一哥”格兰特,丝毫没有做一把手大佬的姿态,相反,头发蓬乱,衣衫不整---准确地说还露着黑乎乎恶的胸毛和白花花的肚皮,模样很是狼狈。
揉着脑袋,格兰特使劲儿想了想,猛地他眼睛一亮,想起来发生了什么事儿,是谁打了自己。
“该死的,我一定要报仇!”格兰特坐在座位上,挥舞拳头,咬牙切齿。
“报什么仇?”一张俊朗的面孔突然出现在格兰特眼前。
“哦,!”格兰特像见了鬼一样蹿起来。
再看那人,不是宋志超,还会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