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他不知道这些新朋友都叫什么名字,但雇佣兵的名字重要么?
入行时候的代号往往才是伴随一生的东西。
韦德暂时还没有代号,他没想好,一直在‘帅气韦德’和‘美男威尔逊’之间摇摆不定,因为他觉得这些简短的单词不足以形容自己的优秀,可代号如果太长了,客户怎么记得住?
自动售货机旁边拿着拖把清理呕吐物的那家伙就是个例子,他其实也是个佣兵,代号叫‘狐狸因为猴子吃了它的葡萄还不吐葡萄皮气得吱吱叫而召唤来的猎人’。
作为个人来说,韦德欣赏他的创意和艺术精神。
然而这代号太TM难记了!这也导致这家伙根本接不到单,日子穷困潦倒,连喝酒都要用给酒吧打扫卫生来抵债,头都秃了。
“威尔逊先生,考虑得怎么样了?”
说起头秃,身边坐着的脱发男人笑着问他,这个人穿着一声白衬衣黑西装的搭配,额角处反射着舞台上方的光。
茫然的韦德回了神,他眨巴了一下眼睛:“嗯?你说什么来着?”
对方看起来脾气很好,即便眼前的佣兵明显是完全走神了,他也没有什么意见,只是简单地重复了一下自己的委托:
“我们老板新买的小马被人抢走了,如果你能弄回来,一万美元。”
“太糊弄人了,别以为我不懂行,随便一匹值得动用佣兵抢夺的小马都肯定是赛马级别的,那是上百万美元的货物,还是说你们老板的马是彩虹小马玩具?”
韦德听到佣金有点心动,但价格也许可以再谈谈,他接过对方从吧台上推过来的合同,在入行的那一次合同吃亏后,他专门去报了个培训班,认真研究了合同法:
“哦,你们老板是阿拉伯人啊,把妻妾当作驴马一样的所有物倒是中东的习俗,嗯,人不值钱,那一万美元就是个公道的价格了,但是,为什么是我?”
“当然是因为你的评价很好咯。”中年男人掏出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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