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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剑阵(4)(第3节)

发现一具男尸,经人辨认确定死者姓王,附近村民。并经过走访得知其妻子马氏曾经被人看见与同村的另一名叫做宋姓的男子行为亲密,故而判定为奸夫通奸杀人。

林天赐不太了解古代的刑事案子如何定罪,单凭这一点虽然有怀疑但也不应该这么简单的拿人吧?

事实上单凭这一点确实足够了。

卷宗上留有众多目击相亲的口供,纷纷表示目睹过马氏与其他男人在一起过,加上她这人本身风评就不好,众口铄金之下难免嫌疑最高。

话虽如此,没有直接证据就这么定罪有点太草率。

卷宗后面多是口供,而且大多雷同,林天赐从头到尾看过后表示蛋疼。

老子真不是福尔摩……呃,天朝这边应该是宋慈,可不管咋说,我不会审案啊。

不过这一幻境的节奏很明显是要他找出真相,再不擅长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堂下之人可知罪?”

捏着腔调,林天赐回忆以前看电视剧时县官们的表现问道。

“大人,民妇冤枉啊!”

马氏约莫三十出头,生的美貌艳丽,即使身着囚服依旧不减风韵,一举一动都表现出成熟女子的魅力,难怪会被人嚼舌根。

“你有何冤情?”

“民妇一向恪守妇道没有和人通奸,更没有杀害丈夫,请大人明察。”

一边说一边暗自流泪,当得起我见犹怜。

即使卷宗上的口供证据不足,也不能仅凭犯人的一句变白就彻底翻案,还需要更多线索和证据。

被赶鸭子上架的林天赐试着冲捕头说了句:

“传证物。”

结果还真让他蒙对了,捕头应了声跑去传唤,不久便由两名衙役抬着一个担架进来。

“大人,受害人尸身带到。”

林天赐捏着鼻子点点头,鬼知道人死了多久,那味道简直爽。

“死者死因如何?”

“回大人,死者显是被人灌入麻药,后打断四肢,再以火烧致死,最后抛尸江中。”

卧了个大槽,这是多大仇?

不过话说回来,单凭一个女子恐怕做不到后面那些工序。

不管是打断人的四肢还是放火烧死,到最后抛尸,这都需要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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