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医的判断,当时的侦查员又再次勘察了出事房间,发现在李嘉国所住的房间里,只在墙上有一个电源插板。
侦查员由此认为作案者应该是接了电线,才能将电流引到李嘉国休息的床位。
在仔细观察之后,侦查员终于发现房间墙壁上的通风口有被动过的痕迹。
打开了通风口之后,侦查员在里面找到了一段团成一团的电线,两张采货单据包着的刀子,以及四枚指纹,但四枚指纹中只有一枚能够辨别。
可惜的是,这一枚指纹也是残缺的,只有完整指纹的四分之一。
包裹着刀子的采货单是属于李嘉国所有,于是警方认定,那段电线与刀子应该就是凶手的作案工具,指纹也自然是凶手留下来的。
在查阅了当日的入住登记表后,民警发现,当晚与李嘉国同住在一间屋子的,只有一名叫李一清的人。
办案人员认定,这名叫李一清的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然而由于当年旅馆入住并不正规,警方查询之后发现,这名叫李一清的人填写的身份证号根本就是瞎编乱造。
而李一清填写的工作单位是吉省某市中医院,办案人员又赶赴这家医院,问询后发现这家医院根本就没有叫李一清的职工。
显而易见,嫌疑人登记的所有信息都是虚假的。
而此时,前往被害人老家走访的民警发来消息,经了解,被害人李嘉国28岁,在某国有企业上班,刚刚结婚一年。
据李嘉国的妻子回忆说,李嘉国待人和善,没与人结过仇,而李嘉国前来h市出差采货的时候,脖子里带着家传的玉石,身上还带了一万块钱。
在十三年前,一万块钱相当于一户殷食人家一年的总收入,而办案人员在查找李嘉国的随身物品时,却没有找到玉石与现金。
很显然,凶手是为财杀人。
其后两年间,办案人员不断地走访,发现邻市与邻省在这起案件之后,也相继发生了几起相同的谋财杀人案件。
然而限于当年的技术手段,并没有发现有用的信息,而在之后省厅牵头的全省指纹搜录中,技术人员也没有找到相同的指纹。
转眼已是十三年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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