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这个国度。
历时百年,众多民族已经算是融合在一起,大家都说类似的语言,他们的语言就是通古斯语,原本就差不多,经过百年的融合,很多词汇被发明出来,也有一些固有的词汇消息在了历史长河之中。
并没有人会觉得可惜,遗憾,这个小国度从鸭绿江边到老哈河畔,包括长白山的天池和辽河的平原,再到辽南的海边,整个疆域大约是东西快马跑三四天,南北快马也要跑五六天的距离。
若是不急不缓的带着宫帐军游猎,往北方可以走半个月,往返需得一个多月的时间。
彻辰汗喜欢沿着脑瘟江往北边走,江面宽阔,两岸很多猎物,野天鹅,大雁,鸭子,各种鸟类数不胜数,到处都可以获得补给,河里的鱼用棒子都能打的到,都是半人多大的大鱼,烤起来肥嫩可口,不比正经的猎物差。
彻辰汗就是个好猎人,他十岁出头就能骑烈马,在马上张弓驰射,一天之内能射死过百只兔子,十五岁时他就与同伴一起入山林深处猎虎猎熊,二十不到,他的住处里就悬挂着若干张熊皮和虎皮。
在二十五岁时,彻辰汗为一部那颜,与前任大汗一并入关多次,他们裹挟着北虏牧民,从漫长的边境线冲到大魏境内,闪击魏军前锋,绕道截魏军粮道,多次冲击魏军主力,扰乱其阵列,在多次试探,闪击,迂回之后,抓到魏军主力的错失,以重骑突阵,精锐铁骑自两翼夹击,弓骑掩射,将漫天箭雨泼撒在魏军头顶,铁骑冲击之时,如山崩地裂,魏军步兵若阵而后战,还有机会抵御,若稍有不慎显露破绽,则必败无余,且必定是惨败之局。
这样的战场,彻辰汗还是一个普通的汗王子的时候就参加过多次,然后是千户,万户,那颜,最终到大汗。
这位至尊的大汗穿着银光闪闪的铁鳞甲,甲衣被磨的银光闪烁,在铁甲之外是厚实的狼皮袄子,再配上狐狸皮缝成的披风,哪怕是春寒料峭,也未叫大汗觉得有丝毫寒意。
daweiwangho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