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决战的地点是在上官金虹的密室里面。
密室的摆设简单,空间狭小,又是上官金虹最熟悉的地方,李寻欢身法的变化自然不多,给了上官金虹取他性命的机会。
可若是在一处其它的决战之地,李寻欢本身也是绝顶的高手,在正常对决的情况下,要想让他连刀都来不及动,就杀掉他,那就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了。
而且苏微云也本来没有想过要杀掉李寻欢。
在他看来,李寻欢和阿飞虽都为情所困,但毕竟都是很可爱的人;如果所有人都像上官金虹那样只计利益,冷血无情,那么这世界未免就太不美丽,太无趣了一些。
“人总不能只为了利益而活,我们每个人都本应该活得有趣一些的。”
这句话是苏微云说的。
···········
有趣的人就常常会遇见许多有趣的事。
苏微云刚走过兴云庄,来到一间小酒馆之前,就见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那是一群人站成一排,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身上还佩着各种各样的兵器,看其穿着打扮,大概也是混武林的一方豪杰。
这本来并不有趣。
有趣的是他们这些武林豪杰偏偏都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连口大气也不敢喘。
苏微云走近过去,凑在人前,东瞧一瞧,西看一看,那些被他一一看过的人眼睛也都跟着他转来转去,带着一股乞求的神情,却还是不敢动弹分毫。
“怪了,难道你们这么多人都被人点住了穴道吗?但你们三、四十个人又怎会乖乖地站得整整齐齐,排成一行后才被人点穴?”
苏微云一眼望去,人几乎已排到了小巷子的尽头,每个人都没有乱动。
“不是三、四十个人,是四十九个人。”
旁边突然传来一道冷冷的声音,语气冰冷带有杀气。
苏微云笑道:“四十九个人?你果然也很有趣,难道你还专门一个一个地数过吗?”
先前说话的是一位穿着杏黄色长衫的少年,少年模样俊朗,鼻梁挺拔,本有翩翩风度,只是眼角却稍有些长了。
杏黄衫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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