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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九章 十大罪状(第3节)

怒,抓走某人。

苟县令却并未立即说办什么公事,而是拿出一张状文,上面黑字白纸,一笔一划,写得满满当当。

他端着白纸,对着众人笑了笑,道:“我也要在大家面前讲一段,我讲得肯定没有小云先生那么好,但还是请大家要仔细听。”

小女孩紧紧拉住小云的衣袂,看起来有些害怕。

“如今茶馆中有一位重犯,犯了以下十大罪状,现讲与各位分辨。”

苟县令清了清嗓子,脸色一变,厉声念道:

“第一条罪状,同行竞争,城外殴打粪夫庞大!”

“第二条罪状,猥亵少女,企图侵犯柳家小姐!”

“第三条罪状,忘恩负义,杀死老龚畏罪而逃!”

“第四条罪状,大闹婚宴,扰乱柳府小姐大婚!”

“第五条罪状,残杀忠犬,打死路边好狗一条!”

“第六条罪状,教坏民生,街头卖艺伤风败俗!”

“第七条罪状,诱拐孩童,哄骗小孩为己所用!”

“第八条罪状,妖言惑众,当众讲书蛊惑人心!”

“第九条罪状,讽刺县令,以言暗讽父母好官!”

“第十条罪状,偷窃兵刃,盗取宝剑企图售卖!”

苟县令一口气念完十条罪状,总算喘了口气,又说道:“种种以上,十条罪状,皆已查明。罪犯小云,十恶不赦,罪无可恕,本官判决,今日收押,秋后问斩!”

小云!

众人这才听明白,苟县令口中的“十恶不赦之人”居然说的是小云!

小云依然很淡定,道:“县令抓人,不需要讲证据的么?”

苟县令大笑一声:“哈哈,人证就在此处,请出来相见!”

门外,有衙役押来一人,灰头土面,神色沮丧,正是贾活。

贾活有些说不出话:“我......是我的错,小云,我对不住你!”

小云没有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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