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个人就生活在禾城,他实力很强,难道是那个红头发!”
还真被马克瞎琢磨对了,司马志远就是不想招惹凯恩。
无他,威尔逊那个变态都被怼死了,就他这种小胳膊小腿,哪里够人家砍的。
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连宇宙尽头在哪都没搞清楚,怎么能死!
………
另一边,秦大雷和他的父母以及那对人鬼情侣,已经坐上了前往魔都的出租车。
凯恩也回到了家中,现在刚刚四点过,父母和小猫还没下班,林琼两女在“游戏”里,家中只剩下了雷丘。
小胖妞在厨房里淘米洗菜,听到开门声后,她立马就跳下了高凳,抱着尾巴小跑着来到客厅。
“雷丘!”
凯恩将昏睡中的虎皮鹦鹉放到了茶几上,自个则先去撒了泡尿,等到他从洗手间出来时,小鹦鹉已经醒了,并且精神头非常足,正和雷丘你一言我一语的闲聊着。
“雷丘。”小胖妞正在介绍家庭成员,刚好提到了小猫。
虎皮鹦鹉一听,吓得立马飞了起来,在客厅里来回的转悠警戒着四周,生怕突然蹿出了一只大猫把他给吃了。
凯恩从冰箱里拿了一瓶橙汁,懒洋洋的坐到了沙发上,一边拧盖子一边对小鹦鹉说道:“不用怕,小猫不吃生的。”
“不怕?你开什么玩笑,我上次差点就被她吃了!”
凯恩好奇道:“你们认识?”
虎皮鹦鹉没有看见小猫,稍稍安心了一点,开始讲起了他的故事。
那是一个月前的事了,当时他还没招收那群猫猫狗狗,独自一鸟生活在这座城市里。
小鹦鹉脱离了凡鸟的范畴,不仅能说会道脑子灵光,在吃这一方面,与其他鹦鹉也有了极大的区别。
说直白点就是他喜欢吃垃圾食品,最爱去的地方就是超市,而凯恩他爸就是开超市的,
好巧不巧的,小鹦鹉把家安在了超市屋顶,不仅能蹭ifi,还能给手机蹭电,饿了的话下面就是超市,以他的智慧偷点吃的还不是轻轻松松。
然而好景不长,人有失手,马有失蹄。
某天傍晚,偷东西的小鹦鹉被小猫发现了,要不是他能飞差点就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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