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用权限自动开启的,但多了这么个动态展现,就好像真的有个管家在客厅里听你的话忙前忙后一样。
“还挺有意思。”钟鸣夸赞道。
如果是一般的智能模块,真没什么必要去让虚拟偶像代言,没什么用。
但是,这款智能模块好就好在它有全息投影,可以让虚拟偶像真正地在客厅中活过来!
感觉对一些空巢老人,或者空巢单身狗来说,是个相当不错的福利。
“好,那我们就详谈一下合同的问题。另外,合同签订之后,我们这边就会准备夏奈儿的动作采集和配音,动作采集好说,主要是配音、表情捕捉这些,还需要您配合一下,给把把关。”
……
电子合同条款,杨承业给钟鸣发了一份。
钟鸣现场也看不过来这么长的条款,得带回去仔细研究一下,省得被坑了。
路上钟鸣还在琢磨,年后招人,得专门找个人负责法务这块,一整个工作室都是法盲和半法盲,可不太好搞。
到时候这种比较复杂的合同条款,直接拿给法务看一眼就完事了,也不用自己操心。
合同是比较普通的代言合同,只不过初期的代言费不多,只有200万,后续每卖出一台智能模块,微光工作室都能拿到收入的30作为分成。
按照智环科技的定价,这种新型的智能模块定价大概在千元左右,可能会卖个类似于998的价格。扣除代工费、研发成本等等,一台智能模块赚150左右。
这个价格不低,但也不算高,因为硬件的利润率差不多就是这样,以千元左右的手环为例,低的赚50~80,高的赚100~150,毕竟智能硬件现在竞争比较激烈,还有不少的厂商走性价比路线,薄利多销、价格屠夫,利润也不会太高。
如果一台赚150块,那么智环科技每卖出一台智能模块,微光工作室就能分到40块钱左右,卖出10万台,就是400万。
显然,这个报价对星华互娱来说肯定是不能接受的,苏白这些虚拟偶像直接就要价上千万了。
至于销量再高?不太现实。毕竟这是智能模块,不是手环。
手环算是必需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