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毛皮,将美洲豹开膛破肚之后,还很快地将其身上的肉给卸了下来。
这种大型猫科动物的肉肯定是不好吃的,不过镖客们不是一群挑剔的人,他们会处理自己的食物,也不会浪费任何东西。哪怕是动物的内脏,不能够吃的,也会捣碎,做成鱼饵或者猎物诱饵一类的东西。
“收集了几十张上好的毛皮,估计去了新阿姆斯特丹,能够卖给咱们的舰队。”金柱笑了笑,满是期待。
镖客们没有什么钱,不过他们搞钱的方式也不少。
这些天白明修偶尔登录步安的身体内,体会这挑战大荒野的感觉,知道这个时期殖民者的艰难,不过他同样满怀信心。
泼埃索走到白明修的身边,用自己仅会的几个汉语词汇说道:“我,名字,汉文。”
白明修看了看这个瘦削的印第安青年,知道在镖团中的生活已经让他对这个小团体有了一定的认同感。这个印第安青年会用阿尔冈昆语言称呼自己酋长,并且很快地在学习镖团中的各种知识。
“你想让我给你取一个汉文的名字么?”白明修笑了笑。
确定了这是泼埃索的意思之后,他想了想,说道:“你来自夏延部落,那么你的姓氏就作夏吧,名字呢,你小子跑得更风一样快,叫夏风如何?”
印第安青年是花了点时间才搞懂“酋长”的长句子是什么意思,他以夏延人的礼节向白明修低下头,表示恭敬,并接受了这个名字。
说完了话,夏风又跑去跟镖团中的大厨子老德去厮混了。老德是一个四十多岁的镖客,特别絮叨,喜欢讲很多话,所以跟着他混,夏风能够学会不少汉语。而且夏风最为惊艳的,就是镖团中人烹饪食物的技巧,比起他们部落中的食物好吃许多,所以每到做饭的时候,夏风就会笨手笨脚地在老德身边帮手,企图“偷学”做好吃食物的方法。
白明修看着夏风的样子,也不由地笑了笑。这可能就是最早融入到明人生活中的印第安人了,只不过夏风在自己的部落中不受欢迎,所以来到镖团,只是他选择了一个新的部落而已。
白明修也相信,恐怕在未来会有一些如夏风这样的印第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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