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得更洒脱。
可多铎并不因此感觉心里的担忧轻些,因为他知道自己比那小子大了十六年。
十六年,不,用不着十六年,只要六年,那小子若还能活着,必将成为我朝的大敌。
一将成名万骨枯!
名将脚下,堆积着无数的白骨。
多铎的眼神凝结起来,他动了杀意。
多铎天天动杀意,但这从来没有针对过一个人,因为多铎的眼睛里,从来都是敌人。
敌人是一个整体,不是一个人。
可今日,多铎对一个人,起了杀意。
多铎决定,不惜一切代价,这次也要将吴争留在宁波城下。
转头,多铎看着博洛道:“你率己部人马,从北城迂回,对城外明军实施包抄。”
博洛一惊,“大王,至少眼下明军兵力还高过我军……大王是想与吴争决一死战吗?”
博洛悚然,他急道:“不,大王尊贵,岂能与南蛮宵小之辈……。”
多铎怒目而视,“你敢抗本王军令?”
博洛被多铎的气势所慑,不敢再开口劝谏,“是!”
看着博洛离去,多铎弯腰,拍拍自己的那只左脚,呐呐道:“今日该报这失脚之恨了。”
说完,多铎霍地直起身,“传本王令,再调一千人上城墙,彻底歼灭这支攻城明军。”
伤其一臂,不如断肠其一指的道理,多铎也懂。
多铎开始增调预备队,这是吴争事先没有想到的,但这也是吴争想要的、期盼的。
多疑之人,总是不相信一切,却被自己的眼睛欺骗。
多铎被骗了。
被他自己的眼睛和聪明所骗。
不管吴争怎么去排兵布阵,怎么去耍阴谋,都逃不过多铎的眼睛。
这一点,吴争清楚,多铎也清楚。
可最终多铎依旧被骗了。
当“隆隆”的炮声再度响起,多铎惊呆了。
为什么?
怎么会这样?
难道那小子真狠绝到要将城头上厮杀的所有人都撕个粉碎?
这个时候,如果开花弹密集在城头爆炸,那等于就是一场屠杀,无差别的屠杀,不分敌我。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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