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斯子爵、伯纳尔之前光顾那处遗迹的几人,实力强大是毋庸置疑的,保守估计,队伍当中至少有着狂血战士级别的强者。
当初,他们是因为害怕与这些实力强大的人遭遇,所以才被迫放弃了如此大的一笔财富。
如今,这么长时间过去,对方如果真的打算分批次将金币全部运走,那么此时,那几百万的帝国金币应该已经被搬走。
反之,如果那几百万帝国金币没有被动过的话,便表明在他们之前的那几人,因为某种原因,已经放弃了这些帝国金币。
弗格斯家族自然可以没有顾忌地将这些金币偷偷运回弗格斯家族,将其烧融成金块售卖出去。
“要不要叫上弗格斯子爵?”
略微考虑,最终格雷放弃了叫上弗格斯子爵。
一来,当初弗格斯子爵是决定放弃的,现在旧事重提,弗格斯子爵不见得会同意。
二来,他自信以他现在的实力,独自一人便已经足够前往那处遗迹。
现在的他,身上拥有着风狼的速度特性、寒虎的力量特性、影蛇的防御特性。
再加上,混合之后,威力大增,被他命名为“寒冰风刃”的混合血兽能力,以及潜伏阴影当中的能力。
种种特性与能力加起来,他现在的实力,即便是在凶血战士当中,也绝对是以强悍著称。
有这种实力,前往仅仅只有凶级血兽的区域,危险性并不大。
加上他还拥有着红外感知能力,几乎不可能被偷袭到,危险性就更低了。
从浴室走出,格雷招来女仆芭芭拉吩咐道。
“让厨房帮我准备一天的干粮,我明天要出去打猎!”
“是。格雷少爷。”
女仆芭芭拉应声而去。
对于格雷明天准备狩猎,她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贵族、贵族子弟狩猎那是常有的事,这已经是贵族、贵族子弟的一种消遣。
只是她却是并不知晓,格雷口中可能成为他猎物的,并非寻常的野兽,而是即便上位血战士也谈之色变的凶级血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