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遗迹的峡谷中,刚好撞上了。”
格雷找了一个借口道。
猎杀凶级血兽,对弗格斯子爵来说,危险性极大,不过对于集三种血兽能力于一身的他来说,危险性,远没有想象的大。
但这种事,显然是无法解释的,所以也只能以“撞上了”为借口。
“去遗迹?你去了赤叶森林当中的那处遗迹?”
弗格斯子爵眉头微挑望向格雷。
他与格雷都知道的遗迹也只有一处地方,那便是赤夜森林当中的那处曾经属于帝国时代的遗迹。
格雷点头后道。
“我去查看那批金币,结果发现那批金币还在,而且跟我们离开的时候一样,中途根本没有人来过。”
“还在?”
弗格斯子爵眉头微挑,接着眼中爆射出精光。
“你确定中途没有其他人到过?”
距离他们上次前往赤叶森林、探查那处遗迹,已经差不多过去一年时间。
足足一年时间,在他们前面的那几人都没有回来过,显然在他们前面的那几人,应该是因为某种原因,已经放弃了那批金币。
“我确定。”
格雷肯定点头,然后提议道。
“父亲,我觉得以我和你的实力,已经足以护送一批人进入赤叶森林的那处遗迹,至多几趟应该便能将那批金币全部搬出来。”
弗格斯子爵眼中思索着格雷提议的可行性,片刻后,他已经有了决定,目光望向格雷说道。
“需要提前做一些准备,过几天前往的时候,我会通知你。”
“是。”
帝国金币的事已经谈妥,格雷手指指向旁边的装有血兽血液的皮袋子,以及那两条粗大的手臂,讪讪望向弗格斯子爵。
“父亲,这个……”
他将这两样东西扛到弗格斯子爵书房,自然不是无私的送给给弗格斯子爵,事实上他是想让弗格斯子爵通过弗格斯家族的渠道,将其售卖出去。
“放那吧,售卖之后,会全部交给你的。”
弗格斯子爵没好气地看了格雷一眼,一只血兽的血液价格虽然不菲,但他还不至于因此去占格雷的便宜。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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