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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论养壮汉的难度(第3节)

淋漓,十分过瘾。

结束对战,开始游行。一队骑士往小镇方向进发,估计下一场是骑士骑马对战表演,中间那个应该是执法官,大家都穿得有模有样,尤其是黑色战马,膘肥体壮。

来到小镇中心广场,专门开辟一片沙地,百多米见方,周围早就站满观众。要想成为一名合格骑士,七岁就要开始受训,加入贵族的侍臣队伍,远离母亲以免分心。

侍奉领主和贵妇人,学习文雅的社交方式,包括唱歌、跳舞和演奏鲁特琴,学习基本武术和骑术。十四岁成为骑士扈从,在家内和家外侍候骑士。

主要照看主人的武器和马匹,要定期参加演习战,演习战和真实战争没有区别,经常造成大量伤亡。不断练习持矛刺靶。二十一岁,新手表现可以,令主人满意,才被授予骑士身份。

上战场穿多达200块钢片组成的盔甲,人和马加在一起的铠甲重达60公斤。全速行进的重骑士是一支不可阻挡的力量,像堡垒和攻城炮一样。

当年拜占庭皇帝阿列克乌斯赞美说:手持长矛的一个法兰克人能够在巴比伦的城墙上戳一个洞。

跑起来的骑士就是那个时代的坦克,足以摧毁一切!

只见对战双方开始冲锋,长矛不停碰撞,发出清脆撞击声,没有太多花俏,全凭力量和速度。

就算一方落败,出于畏惧上帝和顾及同行之情,彼此互不伤害,他们更热衷俘虏而不是去杀死逃命者。

当然活着的骑士比死了的更有价值,亲属或封建领主通常要为被俘者付出一笔数目可观的赎金。杀死一名骑士,顶多获得他的马、铠甲和武器。但是俘虏一名骑士,却可以得到大量金币。

所以古代战争中,骑士的伤亡都比较小,相反普通老百姓却损失惨重。指挥官们尽量避免正面遭遇战,取而代之的是在对手境内进行骑兵突击。突袭村庄,焚烧房屋,毁坏庄稼,杀死牲畜。

所有表演结束,四周响起悦耳风笛,草地上所有人载歌载舞,突然出现一个长胡子老人,长得很像魔戒中的甘道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