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铠开口了:“因为这也是当年冀王的队伍,所以您看京营的骑兵并没有瞧不起对方的样子,甚至说如果一百骑兵在旷野遇上了一百名步兵,他们鹿死谁手还真的很难说。而这铲子不仅可以用来挖掘壕坑,肉搏起来也是不输砍刀的得力家伙!”
关于这一点姜田倒是听说过,在二战的战场上经常出现抡起铲子砍人的案例,论杀伤力似乎还在刺刀之上,看来张韬算是将这一光荣传统给发扬光大了。不过刘宝铠马上又感叹起来:“不愧是百战之兵,自打我们离开营盘之后,侦骑四出,骑兵护在中军左右,而步卒则进退得当,始终不让中军露出破绽,就算率领我家一支骑兵闯阵恐怕都无法穿透队列,难怪当年鞑子饮恨北逃!”
被他这么已提醒,姜田才观察起行军的阵型,乍一看上去似乎很平常,可是听了解说之后才发现,别看只是简简单单的三列行军纵队,可是自己刚好被夹在队伍的中间,如果这时候从路边窜出敌人发动袭击,那么看似很松散的队伍能很快的在来袭方向组成防线,如果对方有骑兵,那么中军的这些禁卫军无论是在拦截还是追击上倒也都能快速反应。除非对方用大炮轰击,否则当真是进可攻退可守。难怪张韬兴师动众的派来一个骑兵连呢,原来还有这种门道。
感觉长了见识的姜田由衷的感叹一句:“嗯……不愧是精兵强将!”
这句话让旁边的刘宝铠撇了撇嘴:“我们刘家的骑兵也是威震敌胆的,只是非冀王一脉罢了!”
“若真是冀王的爪牙,那你们也就得不着世袭罔替的公爵了!”姜田心中驳斥着色狼的谬论,可是也明白这刘宝铠有自傲的本钱。
他刘家算起来也是两朝的元老了,当年朱棣起兵就跟着一起造反,现在又跟着张韬打天下,回回骑兵的威名早已传遍大江南北,只是他们这一支队伍人数少,兵种又特殊,无论是在中原还是其他的地区,都不可能威胁到中央的安全,所以张韬才能放心大胆的留下刘均定当个侍卫,这也算是变相的笼络人心,关键时刻还能调动西北的骑兵。若是某个掌握着几万精锐步兵的将领说是要伴驾,估计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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