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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节、第一次公审(第2节)

挤在新开张的法院门前,想获得一个旁听的资格,法院方面因此只能临时决定在室外开庭,好让更多人的直观的看见新朝的官司应该怎么打。

按道理来说,事情出在哪里就由哪里审理,但是现在姜田直辖的官员大多都没理顺自己的职责,所以这次由原武清县的典史充任法官,而且姜田要求所有手中没有急务的官吏全部到场旁听,仅仅是这些官员就占了几十个人,还不算那些正在培训的公务员培训班的学员们。

因此这回的庭审放在了城南门旁的校场上,一来这里宽敞没有北门那么多的住宅,二来这里并不挨着水陆码头,不会因为人群聚集而影响正常的运输秩序。可谁也没料到,即便考虑了这么多这里还是被百姓挤了个水泄不通,只能说姜田低估了百姓看热闹的执著。

这次的审判法官姓宫,这是个必然要被载入史册的姓氏,只是他自己对此一无所知不说,甚至还心有戚戚的觉得自己要遗臭万年。典史在过去的官职里,是官员的最后一名,属于不入流,连九品芝麻官都不是,虽然也是掌管一县的缉捕、监狱、参与审判,但是像这种民告官的案子,他可没有主审权。

所以当姜田点名要他来公审的时候,这个才当官一年多的中年大叔心里直打鼓,自己捉摸着这是不是想让自己背黑锅?毕竟他是北伐后因为原来的典史死了才补得缺,属于没有背景没有后台的那种小角色。

也不怪他这么想,谁都知道典史虽然没有品级,可是权利甚大,同时油水也不少,毕竟是一县的公安局长兼法院院长,一般的小案子自己左手抓右手审,中间能上下其手的好处不问可知。

他这个典史刚当官没多久,还没那么大的胆子,所以属于没有什么案底也没什么民愤的清白官员,他还没有享受到当官的种种好处姜田就来了,连带着整个官场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公安局长的职务给了原先的捕头,典史的权利只剩下了打官司这一个,所以更名为法院院长暂时还兼任首席法官,好处是诉讼的差事完全从县令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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