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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二章以上犯上当不当杀(第2节)

,拯溺亨屯,归罪于己,推恩于民。大明无偏照,至公无私亲。故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礼以禁其奢,乐以防其佚。左言而右事,出警而入跸。四时调其惨舒,三光同其得失。故身为之度,而声为之律。勿谓无知,居高听卑;勿谓何害,积小成大。乐不可极,极乐成哀;欲不可纵,纵欲成灾……

《大宝箴》从内容上说,不过是儒家君道理论的集中展示,并无多少创见,但其语言精炼优美,有陶熔之功,不失为一篇上好文字,堪称“箴”体文中的佳作。{醉书楼小说网,体验最新最快阅读www.\\zslxsw.\\com}

但是,话却不好听,什么“大明无偏照,至公无私亲、“乐不可极,极乐成哀;欲不可纵,纵欲成灾”;“勿内荒于色,勿外荒于禽;勿贵难得之货,勿听亡国之音”;“勿谓我尊而傲贤侮士,勿谓我智而拒谏矜己”;“勿浑浑而浊,勿皎皎而清,勿没没而暗,勿察察而明”等等,这让李世民像吞了一颗苍蝇一样恶心。

随后,河内人李好德以疯疾妖语,张蕴古究其狱,谓癫病不当坐治。御史权万纪勘其情纵,李世民大怒,借机下令斩于东市。然后,李世民又害怕舆论对他不利,又假惺惺的下诏往后,死罪必须命有司五道复奏,以免冤杀。

事实上,最大的冤杀对象,就是张蕴古。按说张蕴古这种事情,根本就不致死,连失职都算不上。古往今来,冤死的人多了去了,也没见哪个法官因为判错案子偿命,只要不存在收受贿赂,草菅人命,连责任都不用付。

当然,历史就是一个小婊子,成王败寇。李世民胜了,有的是人给他粉饰。这种事情多了,比如陈胜、吴广造反(不好意思,老程不认为这是起义,秦末以后老程会写一本书,专门写秦末之乱。)不是因为活不下去,而是因为失期当斩,横竖一死,只能搏一下。特别是作为造反的陈胜,他在数道檄文里,自己都没有提一下,秦末是活不下去的问题。随着云梦秦简的出土,真相大白了。

失期在秦法中的处置是,超过十天,处罚是上交一副皮甲,遇到雨季或天气不可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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