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算什么人民警察?
是啊,咱们国家的公安可是叫做人民警察啊。那不就是为了维护公理和正义,专门保护人民的吗?想当初,他被下放的原因不也正是为了保护好人吗?他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事忘了呢?
秦所长不由又想起了1966年9月,他在管区一个中学煤棚里审讯那个纵火犯。
那是个什么样的纵火犯啊?看着白净净的很瘦弱,也不过是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子。
他还记得当时,在亲耳听到这个男孩子供述案情的时候,内心竟控制不住地为之悸动。他根本没有办法,不对这个未成年的“小犯人”产生深深的同情。
原来,这个男孩子的父母都是这个中学的教师,均死于揪斗最激烈的“红八月”。为了给父母报仇,男孩子趁深夜潜进学校,打算泼洒柴油点燃关押过父母的总部。可到了点火的最后关头,男孩子胆气一泄却又后悔了。更倒霉的是,当男孩子收拾好东西打算悄悄离开时,却被人发现了。男孩子没能逃走,被当场抓住,打个半死关进了煤棚。
这件案子随后被分局定为重大案件来抓。初审过后,为了替男孩子争取一条合理的生路,他在深思熟虑下,以男孩子连火柴都没划过为理由,提议宽大处理。可由于当时是“宁左勿右”的特殊年月,上级不仅驳回他的意见,还因为他的立场不正确严厉批评了他。并且还告诉他,审讯只是个形式,如何处理最后还是下面说了算。这也就意味着,无论宣判结果如何,都会有人肆无忌惮地打死这个男孩子。
怎么办呢?这孩子要是再死了,这可就是一出灭门惨剧。
这真是他第一次面对如此难办的难题,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公理良心和上级指示之间居然是相互矛盾的。思量再三,他还是决定不能眼看着这个男孩子丢了性命。
由于曾经为这所中学指导过人防工程,他还记得学校煤棚下面就有个防空洞的入口。于是,二审时,他趁同事去上厕所的时候,悄悄把这个秘密透露给那个可怜的男孩子。获得了生机的男孩子在惊喜中忍不住激动地跪下了,那张狠狠咬住嘴唇,极力控制着要露齿而笑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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