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只有小孩子才会吃的东西,与他并肩骑马前进的杨过摇了摇头,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其实也就是杨过出生的早,若是他生活在现代都市,那么他就知道有一个词可以形容他此刻的感觉,那个词就是——“闪瞎狗眼”。
“怎么样,脖子不痛了吧?”察觉到杨过骑马归骑马,他还老盯着自己看,唐时剑眉一蹙,转头对他问道。
三天前他可是对着杨过的脖子狠狠的咬了一口,吸了大约……嗯,两百毫升左右的鲜血,吃的饱饱的,就是这小子在自己松口之后整个人顿时就失去了力气,摔到在地,就像是被人蹂躏了一百八十遍的小姑娘一样连站都站不稳了。
你说大家都是大男人的,你怎么就这么虚呢,不就是两百毫升血吗,放在现代社会哪个人献血不得献这么多,甚至还要更多啊,你好歹也是一个练武之人,又没闻过雾霭吃过地沟油的,怎么没了一百毫升血就跟没了半条命似的呢?
见杨过这小子这般无用,唐时当场就想放弃了他,可是出于自己刚刚才咬了人家一口,转眼就不认人了可能会对自己英明神武的形象造成些许不利影响的顾虑,他最后还是没有将这个不中用的食物丢弃,相反,还特意让店家给他做了些补血的饭菜在客栈里好好休息了三天,然后才出发上路。
也就是上现在的路。
“额……”听到唐时问自己的脖子还痛吗,其实第二天就已经不痛了的杨过立马就做出一副可怜孩童的模样,咬着下嘴唇,有些害怕的点了点头,然后立刻又摇了摇头。
那可怜兮兮的模样看起来就像是明明还是很痛,可是担心会让对方觉得自己太没用所以强撑着说已经不痛了,实际上还是很痛的样子。
意识到这一点,唐时不禁在心里对自己进行了一次灵魂拷问——是不是咬的太重了一点?
然后……
“重个屁啊,力道再轻我就咬不破他的皮了,还轻那就不要吸血了!”唐时在心中一阵悱恻。
另外说起来,杨过的血脉确实还是蛮不错的,吸了他血后自己的鬼力还是稍微提升了一点,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日积月累,自己在过去的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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