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的事情,宙神还很体贴的说,做了生意后,她和负责完成的神对半分,随后剩下的那部分三成归他。只要是她选定的人,就必须去完成任务。
宙神很威严地说:“否则尽管过来告状,看我不劈死他!”
“是,伟大的宙神。有你的命令,我就能更好的赚到信仰力,一定为神族添砖加瓦。”希宁虽然嘴里说着恭敬地话,却心里嘀咕着,闪电多贵呀,再说火神多久没打造闪电了。信仰力都不够,还用什么闪电,直接巴掌拍过去,拳头抡过去,打到服就是了。
墨冥:“果然当了神就不一样了,会考虑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
希宁:“主神不是神吗?”
墨冥:“那和自己当神不一样。如果成为至高神,那就更不一样!”
得了吧,身主的能力成不了至高神,能做个小神就行了。没那个能力,就算穿上龙袍也不象太子。
好了,接下去就是准备开店。
拿着美神律师给她弄来的新身份,随后就是找店面。在闹市区旁较为偏僻的地方,买了一个店面,挂在基金会的名下,以后每隔二三十年,就冒充是上一家店主的女儿就行,继续经营店面。
选择这个地段的原因是,她不想太惹眼,生意也不想太火爆,只要能每月接二三个单子能吃喝就行了。就跟神族的其他神一样,很想赚,但不得不尽量低调。毕竟神族不是人类,而人类对于比自己强大的,往往不是敬畏就是将其毁灭。
装修好后,就打电话通知墨神,让所有神灵都将自己的神像送来一个,尺寸是统一的,否则做好的架子放不下。店面总共就那么大,四周都做着贴着墙面的金属架子,要算好数量,否则那么多神怎么放得下?
十二主神的神像当然是最大的,宙神和天后的放在中央最显眼位置。随后是其他中神、小神。
至于仙女和仙仆因为没有神位,所以没有神像。
整个奥斯神族已经全部唤醒,召集到了山庄。目前已经到了三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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