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的兴建;军器监负责兵器的建造。监下设署、署下设作坊。还有铸钱监和冶监等官制。[20]官营手工业的产品一般不对外销售,只供皇室和衙门消费。工人则分为工匠、刑徒、官奴婢、官户、杂户等。私营手工业较官营手工业不发达。唐朝前期主要手工业有纺织业、陶瓷业和矿冶业。唐后期,南方手工业大幅进步,特别是丝织业、造船业、造纸业和制茶业。[20-204]
唐朝手工业较前代有很大的进步,商业也比前朝发达。手工业进步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有益的作用,商业的发达刺激着手工业进步,也加强着各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166]
货币
开元通宝
开元通宝[205]
唐朝建立后,出台了自己的铸币政策体系。唐武德四年(621年)七月,“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钱,径八分,重二铢四絫,积十文重一两,一千文重六斤四两”。[205-206]确立了国家铸币的法币地位。同时,又继承魏晋南北朝时期以绢帛为货币的传统,实行了“钱帛兼行”的货币制度——钱即铜钱,帛则是丝织物的总称,包括锦、绣、绫、罗、绢、絁、绮、缣、紬等,实际上是一种以实物货币和金属货币兼而行之的多元的货币制度体系。[207-208]
唐朝政府不断出台严厉打击私铸和滥铸等的法令,并禁断使用恶钱,但是由于铜钱供应量严重短缺,币值不断上升坚挺,私铸和滥铸有暴利可图,所以成效并不理想。两税法实行以后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一大矛盾,突出表现为钱重物轻即所谓“钱荒”问题的不断恶化。[207][209]
唐代大城市中出现了柜枋和飞钱。柜枋经营钱物寄付,在柜枋存钱的客户可以凭书贴(类似于支票)寄付钱财。这些都说明了商业在唐朝中期的繁荣。唐末,因为黄巢之乱和藩镇割据,人口锐减,社会经济规模再也未能达到开元盛世的水平。[210]
赋税
唐朝中期的780年,统治者实行两税法,当年税钱1089万八千余缗,谷215万七千余石。821-824年,年均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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