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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疯狂的石头)(第2节)

口的勾当。

大家都叫她花姐。

林振东就是被花姐以100块钱给买了下来,本来按照花姐的想法,这林振东她一倒手可以卖2000块钱,甚至更贵,但当她抱起林振东看着婴儿模样的林振东水灵的大眼睛望着她时,花姐改变了注意。

从那之后,林振东喊花姐妈妈。

林振东从1岁半能跑就一直拽着花姐的衣角,可以说花姐去哪里,她就去哪里,这几年,林振东陪着花姐等人走南闯北见了不少的人。

虽然林振东没有金手指,但是他的记忆力是相当的变态,几乎是过目不忘。

本来林振东的身体里就住着一个30岁的灵魂,再加上点了‘记忆力’这个天赋点,林振东如果生在富裕之家,那么他肯定可以脚踢北海幼儿园,成为整个幼儿园最靓的那个崽。

可惜他比‘主角父母双亡’的标配模板还要惨上三分。

林振东3岁的时候倒试过逃跑,可惜的是还没有走远就被隔壁的邻居抱了回来,一边送给了花姐一边还说:“孩子还是要看好啊,这么不定一眨眼就被人贩子给抱走了。”

MMP。

更不要提花姐的几个手下同样是心狠手辣之辈,之前有一个女人想要逃跑但是却被张凡生生的打死了。

那是林振东第一次看见死人。

他止不住的呕吐,甚至是抱着张凡的大腿求他放过那个女孩,可是四岁的林振东压根没有什么力量,他被花姐像提溜耗子一样的提了起来,然后脸上挂着笑容说道:“狗子啊,你要知道,没有用的东西就不应该活着,这打的不是人,是狗。”

这翻话花姐说的相当淡然,仿佛被打死的真的是一条狗一样。

林振东知道如果他敢耍脾气,花姐或许不会弄死他,但绝对会处理掉他,至于是打残还是卖掉就不知道了.

一年前,林振东随花姐来到了蓉城.

这应该是林振东待着最久的一年,但这一年花姐的生意却做的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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