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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十四章 我认命就是!(第3节)

锅土豆片里的五花肉,津津有味道。“难道这些菜不必鹅肝龙虾好吃?”

黑寡妇往嘴里送了一口米饭,细细咀嚼道:“都不如猪油炒饭。”

“有品位。”唐欢竖起大拇指,欣赏道。“两勺猪油,适量食盐,出锅前再撒一把葱花。人间美味,童年回忆啊。”

黑寡妇笑了。

这一回,她笑的很真诚。发自内心的微笑。

她和唐欢一样,是念旧的人。常年经商,奔波于各个饭局。她又岂会喜欢吃所谓的山珍海味?

家常小炒,乃至于童年的一碗猪油炒饭,都能让她的五脏庙得到极大的满足。

请客吃饭,在乎的是心意,而不是食材的贵贱。

吴越太世俗了。

远不如唐欢有情怀,活得真我。

前一秒,你还在嫌弃他做东请客的食材太寒酸。

下一秒,他却反过来嫌你十个亿的项目太小,不值一哂。

这就是黑寡妇为什么不喜欢吴越,却很欣赏唐欢的原因。

这个臭名昭著的年轻人,实在比那些金玉其外的二代真实得多,有共鸣得多。

她宁可将珍藏多年的一血送给唐欢,也不想便宜那就算将来结婚了,也不懂尊重,只看利弊的世俗人。

有些人懂得爱情。

但还有些人,不配爱。

结束了这顿颇为寒酸的午餐之后。黑寡妇终于向唐欢表明来意。

“三天后,明珠有个慈善晚宴。”黑寡妇抿唇说道。“你过来露个脸,就算完成任务了。”

唐欢点了一支烟,表情严峻道:“露完脸,还不得再露一下身手?”

“那是你的自由。”黑寡妇眯眼说道。“你唐老板身手了得,也不怕露吧?”

唐欢闷哼一声:“我还真当你在吉省那边是发善心呢。原来在这儿等着我。”

黑寡妇口吻一软,幽幽道:“唐老板要是没空,不参加也没关系。不就是一段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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