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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狗王新生(第1节)

本来就是一点小事,赔偿付玉华的房屋和牲畜损失就好了。

可是司机觉得大家劝酒有部分原因,他给两千块修房子的钱,其它的就算了。村民们认为,司机应该负全责。不光要赔房子的损失,还拿钱买狗,另外要支付村民的医药费。

曹方卓看到那几个擦伤皮毛的村民喋喋不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刁民。

这件事说不清谁对谁错,但是大家讲道理嘛!应该先说付玉华的房子的事情,在说狗被撞死了,应该怎么赔偿。至于几个皮毛级的伤,给些钱擦点药就好了。

现在付玉华都没有说什么,这些人就要司机赔偿。还不依不饶的要求精神损失费,完全没有刚才喝酒时的兄弟之情了。说实话,要不是你们劝酒,司机能喝醉吗?要不是一群人恨不得把人家灌倒,至于出车祸吗?

付玉华明显知道村民有点无理取闹,但是却因为所谓的“邻里之情”,没有做阻止。

看到村民们有动手的打算了。司机妥协,交了钱之后,直接开车走了。

付玉华坦然的收下司机的钱,好像天经地义似的。余政独自摇摇头,他觉得轻伤的几个人,真的不该索要精神损失费。

他们却不知道,从这一次事件后,没有人愿意都付家坝来收东西。暗地里称这里为强盗窝,好友之间相互提醒,不要来这个红林五队。

造成许多年以后,再也没有人愿意到付家坝收粮。农民卖粮都要自己找车,或挑出去卖。就算到处找车,也没有人愿意来。

有一些人说,反正狗都死了,弄来吃掉。

这时有个人,惊讶的喊道:“还有一只在动,没有死。”

付玉华看了一眼,说:“没有用的,脑袋被撞了,没有活下去的希望了。总不可能象人一样去医院动手术吧。”

余政说:“死掉的就弄来做少午(当地人习惯性称中午为少午),这只就让它自生自灭吧!”

有人尽然要坚持杀了,好像几十年没吃过肉似的。

本来打算和付玉华、余政一起吃个饭,喝个酒的曹方卓。不愿意再停留了,跟这些人交往自己可能引火烧身。以后能不出来,就尽量不出来。这些人惹不起,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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