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本事离开叶家自立门户。那时候感觉天宽地广,一切都很不一样。连空气口都是自由的。
只是一晃眼,那个国家也已经灭亡多时了。还记得那里地貌特,山水秀丽,百姓富庶。城既有百丈高的紫灵树,三人合抱才能抱住,亦有半人高的骑马才俊,穿梭街市,与人相处融洽。街市更是商铺林立,人群熙攘,热闹非凡。
城最大的酒楼,莫过于太白客栈。
还不到晌午,太白楼便坐满了宾客。有进来歇脚的,有进来住店的,还有来打听消息的。这里穿梭来往的人没有八百也有九千,所有小道消息在这里传的最快。
还记得那时候在叶府里,自己与叶天磊最好,虽然他是二哥,但总有种大男孩的感觉。
他像是江湖游侠一般,总是喜欢打抱不平。还记得有段时间,城里发生了十几宗命案,连衙门的人出马,都没有查到凶手是谁。
大家都说,这衙门是吃闲饭的,这城的命案,他们大约是没心管。否则,三个月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找到?
“都是一群酒囊饭袋。”叶天磊语气愤然,一脸的鄙夷。
没想到太白楼的人大都在谈论这件事,对面听的人也随声附和:“可不是。受害人都说,在尸体旁边发现了一枝红梅,这不是线索吗。若是顺藤摸瓜,那凶手早抓到了。我看绝对是衙门的人不作为。”
此时的叶秋儿为了方便外出,便打扮成男子的样子。看大家谈论的热火朝天,也忍不住开口:“若是把赏金贴出去,想必有很多的能人异士会参与,说不定案件早破了。”
大家不约而同的转头看向叶秋儿,只见这宽敞明亮的大厅里有一个青衫少年,这人衣服一般,腰间却挂着一个精致的小银铃铛,一动便叮铃叮铃响。瘦胳膊瘦腿,偏背着一个跟她差不多高的弯弓。发髻随意的挽在头顶,却丝毫不掩清秀的面容。
谈论的人不由得问道:“小兄弟有何高见?”
她一脚踏在长凳,对愤世嫉俗说人坏话的人呲牙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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