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路过了好几群野牛群,还有羚羊、斑马等动物,还看到了一个十来只的大象群在矮树丛旁。
“嗨,云逸,你准备打什么猎物带回去?”
麦克斯和云逸还有菲尔斯都坐在一辆车上,麦克斯兴致勃勃的看着这一路上的动物,时不时的摸~摸手里的温彻施特大口径猎枪问道。
“唔,我也不知道应该打什么动物好,毕竟我没有你们欧美~国~家那样收藏动物标本的习惯;不过我想我的家人很喜欢皮大衣,如果这猎场里有什么不错的,能做皮大衣的动物,我想我的家人一定很喜欢!”
云逸琢磨了一下后,拍拍身边同样好奇的大丫。
“呵呵,云逸先生,作为一个非常崇拜您这样富豪的人,我不得不建议您,您应该多多收藏一些名贵动物的标本,只有这样才能符合您的身份!”
菲尔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对云逸说道,显然在他们这些欧美人的习惯中,富豪家里必然会有很多他们亲手猎获的动物脑袋标本。
“不,我并不这样认为,如果是放在古代,或者是近代,甚至是在七十年代之前,或许在家里拥有动物脑袋作为标本还是能彰显自己勇气的象征;不过我想在保护动物的今天,这样的习惯显然有点不符合人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的大潮流!”
云逸摇摇头,他可不像是国内诸多富裕起来的人,都以为一切遵循欧美生活才算得上是有身份有地位,对于他来说,这都用不上。
“云先生,您真是一位心底善良的人!”
菲尔斯笑着恭维了一句,而后神色一正,道:“云先生,如果是要给家人做皮衣,我想小羚羊的毛皮是最适合的,小羚羊奔跑速度极快,出汗量很大,所以毛皮的透气性很好,而且很美观;尤其是小羚羊的幼崽,毛皮质地更是柔软,穿在身上很舒服,很适合女士们!”
菲尔斯笑着向云逸推荐道,云逸则是推了推大丫。
“羚羊皮的大衣啊,应该比山羊皮大衣好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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