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丛林中,这四头灵兽,除了白‘花’死活赖着马辉的肩膀不下来之外,另外三头却明显比秦若他们这些人类更加的适应,迅疾无声的在丛林中奔走,既充当前哨, 平板电子书
出事的地方,距离驭兽‘门’的宗‘门’不近,走到天黑的时候,随便找个小溪边扎营休息:说是扎营,就是几个人往地上一坐,生了堆火就算是扎营了。
到了驭兽‘门’,要吃的自然是驭兽‘门’的特产,驭兽‘门’的特产……自然是各种‘肉’居多。不过他们带的东西‘挺’齐全,看似不大的包包里,各种食材居然几乎不缺。
黄‘毛’路上顺路吊回来一头野猪,足够三百多斤,马辉也不客气,也不管身份,直接动手宰杀好,拿了‘肉’串了在火上就烤起来。
不得不说,驭兽‘门’的人,都有一手烧烤的好手艺。这不像是出任务,更像是一次充满原始风情的野餐。
任务没什么线索,只能到了地方再看,秦若和刘虎也干脆只吃东西,然后就是喝豹‘奶’酒闲聊。
豹‘奶’酒是特产,可是这酒并不适合秦若口味,倒是刘虎很是喜欢:不是因为他特别喜欢,而是他真的没怎么见识过宗‘门’的东西。这豹‘奶’酒既是特产,也是驭兽‘门’都少见的好东西。
刘虎自然是大快朵颐,两坛酒,几乎有一坛进了他的肚子,哪怕一坛小,也有三斤多,他却还有点意犹未尽的意思。
第二天一早,一行人再次出发,又走到天黑,然后扎营。如此到了第三天的下午两点多,才赶到了目的地。
秦若算计下路程,估计直线距离,就要超过两百公里,若是计算他们走过的路程,哪怕他们尽量直线行走,也走了大概要超过七百公里以上。
到了一个规模不大的山谷,密密麻麻的都是竹林,马辉显然是来过的,轻车熟路的就找到了一块地方,这里明显的有动物居住过的痕迹。
“这里就是了!这群灵兽打头的是两只猴子,也是实力最强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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