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目击证人显然是不能作为证人的,必须要两个人以上的证词才有效。
本来有录像在的话,就已经是很重要的证据,再加上目击证人的证词和从尸体上找到的子弹,这样一来,铁证如山,小白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法官将会直接判处他监禁十年以上,而且也能让中国方面闭嘴。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既然已经上升到了国际事件范畴了,那肯定是不能乱来的,要不然非得背上破坏两国国际友谊的罪名不可,雷尔斯可不傻,他最懂总统府的那帮官僚了,只要事情出了问题,什么屎盆子都能扣下来,好像事情他们根本不知道一样,他才不会去做这个冤大头呢。
雷尔斯马上召集了自己的几个幕僚商量了一下,经过一番商讨过后,大家一致觉得,现在事情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就是把罪证做死了,把那个杀人犯告上法庭,一种就是把罪证毁了,对外宣布证据不足,然后再让医院开具两份证明,证明那个死者是因为自身的疾病而突然暴毙的,反正死的那个人的身份也查明可,不过是一个中国流氓而已,平时就专门从事拐卖妇女的干活,说到底不是他们法国公民,法国的民众也不会去关心这个,而那个目击证人,用钱就行。
雷尔斯想了想,决定用第二种方法,因为第一个方案里的明显是走不通,关键的视频录像都没了,那也就没有能够直接证明白永川杀人的罪证,到时候如果要证据的话,他们肯定要去做不少的伪证,伪证虽然可行,但是经不起推敲啊,万一中国人找到了破绽,那岂不是自取其辱,所以雷尔斯决定,用第二种方法。
虽然心里打定注意决定放这个中国人一码,可是也不能就这么白白的放是不是,而且收买证人也是需要钱的,这笔钱肯定不可能是他雷尔斯出,也不可能是警察局出,雷尔斯心想,看来只好让中国人出钱了,反正他们钱多的是。
雷尔斯拿起电话,拨通了中国大使馆的电话号码。
“喂,你好,我是巴黎警察局局长雷尔斯,我找你们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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