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如果杀人的真的是王晓宝的话,那么这个王晓宝的“魄力”也是蛮强的,我实在是害怕再出一个恶魔少年郭国庆这样的一个未成年人,这样的冷血少年,有一个就很让人头疼的了。
玛丽说道:“这事情有些不对劲啊,你们想啊,一个人要投案自首,一般会采取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打电话,在电话中告知警方自己杀了人,让警方直接开警车去逮捕他,这是第一种。第二种就是杀了人后,到附近的派出所去报案,说自己杀了人。可这个王晓宝,竟然直接到市局去自首了?”
玛丽说的有道理,一个未成年人,恐怕连公安局和派出所的管辖区别都不清楚,又怎么会直接到市公安局去自首呢?他这么做,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是否是有什么目的。据郑云云死亡时间已经过了三个小时,这三个小时的时间之内,王晓宝在做什么,在纠结是否应该自首,还是做了什么其他的事情。
而这一切的一切,和郭国庆之间是否有关系,这才是重点,也是我最担心的一点。要知道,教育一个人付出,贡献是很难的一件事情,可要教一个人堕落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毕竟,这就是人心。如果这也是郭国庆事先安排好的话,那就太恐怖了。
王晓宝没有满十四周岁,他一定会被放走,如果就此让王晓宝心中形成了“就算杀人也没有事情”的观念的话,那就是会了王晓宝的一辈子。当然了,现在这都是我的猜想而已,从目前的情况看,模仿杀人的可能性还是高一些,王晓宝不认识郭国庆的几率也大一些。
我用手指按着自己的太阳穴说道:“就从现在的情况看,我们开车从市局到村子里都要一个半小时,十四岁的孩子当然是不能开车了,而市区里也不让起摩托车,从这样的情况来看,郑云云丢了的自行车就派上用场了。”
“你的意思是?”娟娟接话说道:“郑云云的自行车被王晓宝当作是代步工具了?他之所以要骑走对方的自行车,并不是为了毁灭证据,而是为了骑着自行车来市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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